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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弹指破重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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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看完案卷之后,时间已到中午,马上要吃午饭了。杨典狱已经准备让二人进吏厨,午饭后继续办事。

去听见李秋道:“午饭不忙,杨典狱,此案我想今明两日办完,还请杨典狱立刻发牒,让双流县送几个关键证人过来!”

杨典狱和方奇一听,倒很是吃惊,什么?两日审结?这怎么可能?

二人疑惑地看着李秋,似乎怀疑自己听错了!

只见李秋面带微笑,淡淡地补充道:“杨典狱,方典事,此案并不难审,案件之关键点我已找到。

不过,此地只有两名可疑人犯与迟康,这还不够。还需要几名证人,所以请杨典狱出牒,争取下午将证人带到此处!”

杨典狱终于回过神来,道:“此事须得张法佐拟牒,凌法曹核准方可,卑职无权。”

他是一个典狱,位置比李秋与张法佐等人都要低很多,是普通办事人员,而李秋等人相当于主任科员级别。

“嗯,那你速去告知他们!”李秋道。

“是!”杨典狱领命而去。

他找到张法佐,那张法佐一听,也很惊讶。不过,既然人家让出牒调证人来,他只有无条件配合,于是抓紧拟好文牒,来找凌安。

凌安正好走出办事房房门,准备去官厨,不料却被张法佐拦住。他听了来由,眉头紧皱,心想,莫不是李秋大话吧?于是道:“哦?他是怎么的?”

“按照李典事的法,他今明两日就可以将此案审结!但是要调这几个证人来!”张法佐道。

凌安冷冷道:“好!这文牒我马上签发,你立刻安排人去调证人。我倒要看看他是如何在两日内破案的。

他若真的能两日破案,我亲自向刑部和吏部举荐,如不能破案,则就是一个狂妄之徒,从此不理他也罢!”

完,他又返回办事房,给文案签字。

……

吃罢午饭,二人由杨典狱陪着在客房休息。方奇再次问道:“李郎,可真的有把握?”

李秋点点头,道:“当然!”

他心想,怎么这些人都不相信自己?

想来想去,他得出一个结论:其实并非古人愚笨,这与古代的行政和司法制度有关。

古代司法行政不分家,县官负责审案(唐代主要是县尉)。

而很多县官都是文人出生,以前只不过是个书生,别判案经验,好多书生读书迂腐不堪,连基本的社会经验都没有,更别破案了。

只有部分聪明的官员,才对比较复杂的案子有破案能力,这也是古代冤案较多的原因之一。

由此可知,这与后世有专门的刑侦机构和人员、设备等不可同日而语。

过了两个时辰之后,有人禀报,几个新的证人带来了。

于是李秋让杨典狱请凌安与张法佐一起审案。

那二人一听,倒很是半信半疑,立刻赶了过来。

……

古代的法庭与电视上见过的差不多,官员审问,吏员记录,旁边还有典狱、问事、不良等执法的衙役。

今日审案稍有不同,主审官员是凌安,不过却多了两个问话之人:李秋与方奇。

只见那凌安过“你等务必要遵守法令,保持大堂安静”等开场白之后,便吩咐将两名人犯带了上来,然后一切交于在侧边就坐的李秋,让他问话。

李秋道:“本人是节度使推官属下法吏,今日协助凌法曹,就两年前双流县大竹沟村民春梅被杀一案进行复审。

你二人必须要实话,不得有半句谎言或者隐匿,否则将大刑伺候。先你二人均是何人?”

只见那两名妇人各自道:“奴是大竹林沟王果家法妻凤兰……”、“奴是王家丫鬟秀”。

李秋一看,这二人的长相怎么与电视电影之上完不同?

那电视上面,姐都是长得美若天仙,那丫鬟也堪称家碧玉,容貌不凡。

不过这二人却不同,但见那丫鬟秀虽然在监牢里面呆了两年,可是仍然可以看出其容貌脱俗,那是百里挑一的货色。

再看那凤兰,鼻塌脸方,容貌极其普通,甚至可是中等偏下。

怪不得那迟康要勾搭秀呢,不过,他勾搭凤兰的可能性好像不太高的!

只见李秋道:“秀,你与迟康有何关系,赶快从实道来!”

那秀已就此事被问过很多次,早无羞耻之感,只见她道:“奴的确与迟郎有过苟且之事……”

问完秀,他又问凤兰与迟康有何关系,那凤兰从前也就是普通亲戚,别无其他,请官爷明察。

李秋暗想,单从这凤兰的长相上看,她的应该是实话。

李秋又问道:“秀,你枕头下那封信是从何而来?”

秀道:“奴实在不知,奴是春梅娘子被杀之后,才第一次见到那封信。再,奴也不识字,不知信上写的什么。”

李秋又问凤兰,凤兰表示,她虽略微认识字,不过那信是在秀枕头下面的,自己也是那日才见到,那以前也未曾见过。

李秋听罢,点点头,又道:“好!把这二人带下去,将关键人证迟康带上来!”

很快,两位妇人随即被带下去,迟康被带了上来。李秋一看,这个迟康二十一二岁,身高在六尺左右,长相俊俏,绝对是个大帅哥!

怪不得秀会被他引诱,做出有违礼数之事呢!不知道那凤兰是否真的被此人勾引?

不过单从相貌上来看,迟康应该看不上凤兰。

更何况,王家妹春梅,本也是远近闻名的美女,由此可知,他与准舅子的丑妻勾搭上的可能性极。

李秋略微思索,便道:“……迟康,你快把与王家所有人的关系一一道来,不得有任何隐瞒,否则我让你出不了衙门!”

于是那迟康又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与王家的情况。

两年之前,那春梅被杀之日,他已经准备两个月后迎娶春梅过门。不过,他与春梅并未发生任何关系。而且,仵作验尸之时,也证明春梅是处子之身。

至于秀床头的那封信,根本就与他无关,不是他亲笔所写。

李秋举起一封信,道:“你看看可是这封信?”

完,有人接过那封信,递给了迟康。迟康看罢,点点头:“是这封信!”

李秋道:“迟康,你可会读书写字?”

迟康道:“人倒是会,不过人书功有些粗鄙,不好见人!”

李秋道:“你就不要过谦了!拿纸笔来交于他,让他照着重新写一遍!”

旁边又有人立刻拿过笔墨纸砚,让迟康当庭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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