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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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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惺忪地睁开睡眼,已是晨曦微露。

这是穿越来之后第一个无梦的夜。伸伸懒腰慢慢想起来,昨日不是给心悠洗三礼的吗?只是略略吃了几碗酒,又没喝醉,怎会什么都不记得了?雪雁重重地敲了两下自己的脑。反正一觉醒来精神大振,索性出去溜达溜达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天气很好,晴空万里。应是夜来微雨洗芳尘,青石路上的潮气还未散尽,此时风露清气与湿润的泥土味道在一起,分外怡人。

扶了扶耳边碎发,刚才她尝试着挽了一个温婉的发髻,随意套上一只花鬘,只因头发有些松散,才指尖轻轻一掠,随手折了一只满是骨朵的茉莉花枝斜斜地别住。唐初男女最喜簪花,此刻见路边的花茎被人纤手摘芳变得有些秃了,可见昨夜满园多少插花人。

路九曲回肠,周围这样安逸,念北的脸庞和气息仿佛又变得清晰了。尽头瘦高的身影,清风拂来那人的笑容,似是念北欲张开的怀抱。这样早,这样无人的径,除了他还能有谁呢?

那一世她与念北相遇前,曾在寺里请过宝签,和尚只,佛渡有缘人,若有相欠,必会再见。这一世,寺里的云起大师也对她,佛渡有缘人,若有相欠,必会再见,只是后面又添了一句,万般带不走,只有业随身。

她琢磨不透这些话,只是执着地相信,他们的缘分到底是未散的。心里这样想着,脚下更是一刻也不得停歇,飞跑过去。

待气喘吁吁看清眼前人,雪雁不由一愣大觉尴尬,张结舌怔在那里。

李恪乌发上的羊脂玉发簪在阳光下发着温润的光芒,少有的冰蓝色袍子,雅致竹叶花纹的滚边,腰间还是那枚不离不弃的玉佩。

这么早出现在别人的王府后院里散步?他这分明是......换过了衣裳。

“见过吴王。好早......”雪雁努力搜刮着脑海里可以寒暄的词语,在自家的地盘上,况且既然不想与这时空里的人有什么瓜葛,选择原谅也罢。

“你这样急着见我,我怎会不早来?”昨夜她睡得死死的唤也唤不醒,若不是自己助她那仆婢一臂之力将她弄进书房,她现在哪里有这么精神?

“认错了人罢了……”乍起飞红的脸此刻更重新晕染了大片尴尬之色。

“认错了人?那你大清早的,是在这里等人?又是谁让你巴不得的跑上前来相见?”李恪收敛起笑意扬起眉毛,看来那仆婢没有告诉她昨夜的事。唐朝虽开放,昨夜举动也鲁莽了些,总归是影响她的清明,不提也罢。

一连串的问题让人语塞,实话实自是无人敢信,唐人就算爱幻想的了,却未必会相信穿越这回事。雪雁怔在那里,无言以对,只得呐呐道:“谁叫你身材窈窕,又站在阳光里。”

李恪先是一怔,接着一笑:“昨夜和弟弟喝得太乏了,竟醉在了府上,他倒是回宫了,扔下昏厥的三哥不管了。也幸亏得婶娘备下诸多客房,恪才得一席卧榻啊!”将他比作身材窈窕的女人,他不怒反喜真是怪人,且将留宿的事情得煞有其事。脸皮真厚,谁酒宴上会随身带着替换的衣裳,还不是预谋?只是堂堂皇子住在尚书府,这也太不靠谱了。确有客房也是备给远来之客的,打量他诚实又无辜的脸孔,雪雁一时无语。

“身子可大好了?”李恪信手拈来身边的一朵紫红的牡丹,上面的刺扎痛了他的手,他缩回手恨恨道了一句“不讨喜的牡丹!”本想摘芳送佳人,昨夜那群浪子真真可恶,眼前除了这扎手的俗色哪里还有什么芬芳?

雪雁一边心里骂他变色龙一边莞尔笑道:“花儿无罪吴王偏要来招惹,真被扎到了又怪花儿,吴王气量可是不呢!对那侍弄花草的园丁来,这牡丹岂能招惹?心让人心里骂呢!”

李恪听出她指桑骂槐,虽然心里恼她千万遍,总归忍不住柔软相对:“我是真来道喜,顺路来......看看你,不是来招惹什么牡丹的。”他也的确想像晋王一样和她谈笑风生,真的很想。

他身边的女人里,相惜的除了母妃便是清河和阿史那兰了,母妃只在意他的文韬武略,至于他的女人,仿佛有了阿史那兰的玉佩娘子就娶回家了一般。清河向来我行我素,只有她自求驸马的份哪里还轮到又男子去讨好她?而两无猜的阿史那兰,自从渭水边一别,已经三年未见面了。

见他示弱,雪雁也不再纠缠,只是虚扶着一朵含苞欲放的蓓蕾,出神道:“从前有个王子遇见了一朵牡丹花,娇艳无比,他一见就爱上了,亲自细心地呵护它。他以为,这是一朵唯一的花,只有他的花园里才有。”

长安士女最喜斗花,也喜欢杜撰一些怪诞的故事,没想到她也如此有故事。李恪笑笑:“怎么会有这么又傻又笨的人?我可不信!”唉,既然想好好地和她一回话,那就不得不一让再让就算屡屡上钩也认了罢!“后来呢,还不是发现自己很傻?”

“后来,他终于发现处处是姹紫嫣红的牡丹花,因此,王子很伤心。再后来,王子终于明白,就算世上有再多花,但他的那一朵仍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朵牡丹花,他亲自浇灌过,给它罩过花罩,用屏风保护过,除过它身上的毛虫,还倾听过它的怨艾和自诩,聆听过它的沉默……”

李恪喃喃地自言自语:“真有这样的花吗?这样的王子倒是有的,一见就爱上了……”

“每个人的一辈子,都有一朵花儿曾经这样彻底地为你开放过,在别人眼里骄傲的、任性的、自私的、讨厌的花儿,却只愿意开给你看。”

“可是我没有遇到。倘使我遇到了,我也会穷我所能去呵护她。不知可有人愿做那朵花?”李恪黑宝石般的瞳孔因为充满了希翼而熠熠生辉。

这目光的力量比白羽箭还要可怕,雪雁她瞬间不假思索地瞥过脸去:“吴王笑了,你的园子里花太多,只怕你一时分辨不出哪一朵是你要的,哪一朵又是想要你的。当一朵花儿枯萎了,还是会有别的花儿出现。”

李恪眸子里的光辉暗淡了,他带着失望喃喃地:“只是,再也不是当初的那朵了。”

雪雁用手指缝托起一朵含苞欲放的粉色牡丹,太阳迎面照来。《王子》这本书,她看的是英文版,凭着记忆借着翻译,只是细节之处做了修改,后面的事稍嫌冗长给删减了。

她自己便是王子般的傻子,可她不悔。在她生命中走过的那个人,永远都独一无二。他身上洗发水的味道、他爱喝的可乐、他喜欢的汉堡,他衬衣和鞋子的尺码......原本平淡无奇的东西对她来,每想念一次,她都感觉自己是那么的贪婪,就连臭袜子的味道都是独一无二的......

正出神,耳边响起李恪谦和的声音:“恪儿见过叔父。”

募地抬头,眼前何时竟来了一位翩翩男子,八尺有余,一拢白衣,玄文云袖,爽朗清举;旁边跟着一个皮肤瓷白十一、二岁的姑娘,淡蓝色的大袖纱衫和李恪的衣裳倒是很相衬呢,宽松地披在鹅黄色的齐胸襦裙外面,看她青云髻上金玉蝴蝶旁簪了一朵露水未散尽的半开牡丹和手里提着的藤编花篮里满是自家园子里含苞待放的鲜花,雪雁微微地皱了皱眉。

李恪笑着拉过雪雁的手,就要一起见礼:“这是叔父,恪儿在巴蜀之地没少得叔父照拂。”

雪雁不着痕迹地甩开他的羁绊,笑吟吟地福了身子,道:“叔父在上,侄儿雪雁有礼了。”

男子有深意地轮流看了李恪和雪雁,笑呵呵地道:“好,好......这是女月皎。”,月皎将花篮交给身边的仆婢,向着二人盈盈一拜:“兄长、姐姐。”秋水流转,在李恪身上转了一圈又轻轻收回来,才随着男子去了。

雪雁疑惑地问:“这是哪位叔父?”

李恪看着他的背影道:“父皇的堂弟赵郡王李孝恭,经略巴蜀。从前战功赫赫,现在倒好,歌舞美人自娱自乐。”

雪雁惊呼:“啊原来是他!”

“你又知道了!知道的还不少?”李恪撇撇嘴揶揄她。

雪雁怎能不知此人他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排行第二的,论战功,可以和当今圣上抗衡。真人就在眼前,若不是双眼生威,真难想象他竟指挥过千军万马!他是个聪明的,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这个道理他懂,功高震主祸患无穷他更懂。只有退出江湖,以歌舞为乐消磨意志才能给圣上一个心安,给自己一份身安。

看来,他也是昨夜未走的,真不知父王和阿娘怎么安排的这些贵客。这些人也是极为随意,粉簇簇的蔷薇,金樱子花、茉莉还有牡丹,不拘一格都跑到了他们的发上、衣衫、帽、腰带上。

雪雁嘴上是个不爱认输的,刚才就瞧见月皎目光在李恪身上恋恋不舍,见李恪揶揄她,她笑嘻嘻地回道:“我自然知道。我还知道‘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身姿窈窕步轻盈,让我思念心烦忧......”

但,这一步棋她出错了。一只大胳膊钳住了她,热乎乎的气息吓得她瞥过脸闭紧了眼睛:“是有一个人让我思念让我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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