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这本是一篇不当写的文字,因为疯人,顾名思义,即是精神错乱,意识丧失,无论行为、言语皆不同与常人之人,是被社会以及有着正常思维和意识的人类所鄙弃和极度厌恶的,但是他们却总是沾了人字的,既非猪狗亦非鸡鸭,籍是在人之列的,而且多有不同凡响之处的行为和举止,于是我便冒天下之大不讳而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