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8家企业中,有13家属于县、县级市、镇一级的企业,也由总局督办,似乎不太正常,因为从县属企业到国家环保总局,按照隶属行政关系,中间还有县、市、省三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难道说这三级政府部门就管不住一个县属、镇属的污染企业?